□蒋璟璟
中考招录,事关最基础的教育公平,任何加分或减分政策,都必然涉及到对稀缺优质学位资源的分配,都涉及到对“重大利益”的重新划分。兹事体大,本该慎之又慎才是。然而,某些地方却把“中招降分”当成福利奖赏,当成压减“上访”的制度杠杆。这种奇葩操作,把基层的行政治理诉求,凌驾于教育升学的规则规范之上。以狭隘的公权意志,严重扭曲了中考招录的规则。可以想见的是,其必将付出多方面的沉重代价。
教育事业乃是公共事业,教育资源乃是公共资源,这种公共属性,理当是超越于地域属地范畴、超然于具体利益纠葛的。然而就现实来看,一些地区推出的“无上访村考生加分”之类的政策,还是把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作为“筹码”威逼利诱,这是典型的把公共资源挪作他用。其背后所体现的,不外乎是“目的至上”“用尽一切手段”的功利主义、工具主义治理观。而这,本身就是治理能力不足的体现。
中考招录牵涉面广、专属性强,原本是自成一体的,一般化的常规行政事务染指其中“借题发挥”,必然会引发一连串消极后果。众所周知,诸如升学这类基本的权利,只能是基于法定,并且理当是高度稳定化、确定化的,倘若某些基层主政者以一己之好恶就任性篡改“夹带私货”,那么便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其一方面侵犯了中考招录的纯粹性、公平性,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基层治理的“惰性”——既然“分数”工具这么好用,当然是越用越泛滥,越用越上瘾了。
从媒体调查可知,“无上访村考生加分”举措由来已久,并非今年才有的创新。值得警惕的是,似乎有越来越多的县区,跃跃欲试想效仿此等“先进经验”。若不是洛阳市偃师区的“通知”意外引发网络热议,真不知类似的“土政策”还要存在多久。此类现象在局部密集发生,已很难归因于“考虑不周”,也绝不能再限于“自查自纠”。唯有全面排查、系统整改、彻底清理,才可捍卫中考招生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必须较真、必须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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