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陈女士的女儿不幸因病身故。由于充值的套餐未消费,陈女士于当年12月到店,与经营者协商退款事宜,但店内负责人表示订单上有注明:“活动消费款项及会员充值,概不退还”,但陈女士可以让亲戚朋友过来消费或者帮忙介绍两个客户才可以退款。
律师:商家对于未消费金额应予退还
合肥市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安徽诚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万亚波律师分析案情后指出,从订单合同内容上看,已明确了特定的消费服务对象,是一份具有人身依附性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身故,导致案涉消费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继续履行以实现合同目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万亚波表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消保委:“消费款项概不退还”属无效条款
合肥市消保委表示,商家在守法经营的同时,还应当理解消费者家庭面临失去亲人这一悲痛时刻的感受,退款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尊重,也是对消费者家庭的一种关怀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