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去年7月给孩子报了心童婴幼学苑的早教课。此后该幼教机构易址,因距家远等原因不能去上课,找幼教机构要求退费,但对方处理方案让人难以接受。
◆质疑:退早教课要扣10%手续费?
交费后王女士带女儿去该幼教机构上了一次课。此后因疫情影响,该幼教机构没营业。
今年6月,该幼教机构搬到了黄河南路。她带孩子到新址上过一次课,但此后她考虑从八里屯到黄河南路上课路途较远不方便等,打算不在该幼教机构上课了,于是向对方提出退费。
“实际上,我分别交了276元和13800元,共上了6节课,我理解只需要按原价扣除这6次课时费,但幼教机构表示,一是可以将剩下的课时转让出去,二是等到明年2月份再退费,理由是刚开业需要有资金周转。”
王女士不同意。此后,双方有过多次协商,幼教机构又表示,按照合同条款,王女士属于违约,要扣除10%的手续费及6次课时费,按照每次课168元计算。
王女士说,该幼教机构从未与她签订合同,只是给了一张收据。现在又说按照合同条款要扣除手续费,合同都没见过,更没有签字,扣除10%的手续费有何依据?
王女士表示,因对幼教机构提出的退费方案质疑,双方对此协商未果,甚至由泉山区消保委进行了调解。其间,王女士的小姑子与幼教机构负责人发生了争执。
◆幼教机构:消费者违约,退课要扣手续费
◆律师:没签字的合同条款无效
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蒋春林主任认为,幼教机构在别处开门营业,也是违约的一种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消费者支付了费用,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合同的相关条款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按照合同法等条款,消费者可以与幼教机构解除合同,无需支付所谓的手续费,只需扣除实际发生的课时费,课时费标准可以协商。至于当面赔礼道歉是退款的前提条件,与退费是两个法律关系,幼教机构可以报警或者提起诉讼,不应该与退费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