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黄才科今年6月和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铭广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用281平方米的商铺,租期三年,第一年向深圳铭广公司支付租金22480元/月,以后每年租金上涨6%。
然而,在装修该商铺时,黄才科发现,商铺的套内面积只有一百多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281平方米相距甚远。他向深圳铭广公司讨说法,对方回复称,该商铺套内面积加上门口的面积30多平方米,共有150多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5%左右,其余面积为公摊面积。
涉事商铺的测绘简图。
租281平方米商铺,实测不足150平方米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装修免租期为45天;第一年每月租金单价为80元/平方米,即商铺每月租金22480元,之后每年租金上涨6%。
之后,黄才科找到深圳铭广公司当时负责招商的何某,何某给他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商铺室内长17.3米,宽7.4米,高4.5米,加上店铺门口的30多平米面积,占合同上出租面积的55%,其余面积为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接近占五成。
对于深圳铭广公司的解释,黄才科并不认同。他称,曾特意请过测绘专业人士,对方表示,商铺旁边旁只有一条过道和逃生通道,没有电梯和其他通道,公摊面积远不到140平方米。
黄才科称,他没有看到过该商铺的房产证,并不清楚房产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他根据商铺的相关结构图估算,就算加上公摊面积,自己所租用商铺的建筑面积远没有达到281平方米。
《房屋租赁凭证》显示,黄才科租下的商铺的租赁面积为150㎡。
已造成十余万元损失,决定起诉
黄才科表示,他曾多次找深圳铭广公司工作人员何某沟通,对建筑面积提出质疑,要求退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但何某仅表示,可以协商,若不行可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