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婚纱摄影店。
学生们与婚纱摄影店签的协议书。
“他们给的钱与签的协议上根本不一样。”8月20日,家住兴义的小刘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自己趁着假期来到一家婚纱摄影店打工,原本承诺的一个月工资1800元,最后自己仅拿到200多元。
工资打折扣完不成工作量受惩罚
小刘今年大一,就读于遵义师范学院,为了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她来到兴义杨柳街上的百合婚纱摄影店打暑期工,但是一个月过后,自己不但没拿到如期的钱,中途还经历过吃苦瓜、喝醋的惩罚。
20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在这家摄影店中打工的11名学生,他们多是7月中旬进入店中打工的,年龄最大的20余岁,最小的仅16岁,目前在遵义、重庆、山东等地求学。
这些学生表示,刚开始,和他们一起打工的学生有百余人,后来就有人陆续离开,最后只剩下目前的十余人。
“他们原本承诺一个月工资1800元,现在我们大部分人都只拿到两三百元。”另一名学生小陈拿出一份协议书说,当时招聘的人称,不管业务做得好不好,做满一个月都有1800元的底薪再加提成。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书上写着:“基本工作任务为引客入店卖卡及介绍开发客源,底薪为1800元/月,完成每日基本任务。”
小陈介绍,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在街心花园等繁华地段发放宣传单,当时公司规定他们每天要完成一定金额的工作量,如完不成的话,就要接受一定的惩罚,比如喝醋、生吃苦瓜等。“他们说,吃了生苦瓜,喝了醋,也算是完成了一天的工作量。”
小陈说,但在结工资的时候,老板还是少给了他们的工资。“我现在只想店中按照协议,把底薪给我们。”
短期工无底薪公司称没有拖欠工资
据了解,小刘等人当时是在网上找到百合婚纱摄影店的招工信息的,跟他们签订合同协议的是一名朱姓的管理人员。
朱某说,针对暑假短期工,他们是没有底薪没有基本工资的,小刘小陈必须完成每天的工作量,才能领到协议上承诺的1800元。
“业务完成得好也有两千多,我们招的临时工,他们业务完成不好,工资怎么能高?”朱某说,自己当初也没有说过“不管业务好不好都有底薪”的话。
而对于吃苦瓜、喝醋能抵业务量,朱某表示,没这个事。“喝醋、吃苦瓜,都是一种激励方式。这些东西都是食物,没打没骂,吃点食品不算处罚。”
此外,朱某也明确表示,现在没有拖欠工资,也不可能按照1800元的底薪支付。
人力社保局: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随后,记者就此事来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店家应按兴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兴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记者看到一份文件,上面显示,兴义市作为贵州省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刘云灿介绍,目前已接到学生们的诉求,但由于他们只能提供一份比较粗略的用工协议书,且协议书上没有具体的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甚至连公司公章也没有,还不能作为充分的证据。
“现在我们已进行登记,还需要收集考勤表、工作证等证据,之后我们会进行搜证程序。”刘云灿说,有了证据后就会立案,根据相关程序一步步解决处理。
对此,兴义一名律师也提醒,学生放假打工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应聘成功后,应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大学生假期兼职属短工行为,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条款可参照劳动合同。另外,还需要查看用人单位的相关证件及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