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市重点商贸企业国庆节期间销售情况调度显示,食品销售9012万元,同比增长16.1%;饮料销售3310万元,同比增长10%;烟酒销售3610万元,同比增长2.9%;服装销售6012万元,同比增长35.1%;金银珠宝销售5239万元,同比增长16.4%;家电及音响器材销售7721万元,同比增长5.6%。
此外,旅游、节庆活动推波助澜,各县市、县郊特色餐馆齐涌现,丰富多彩的生态农业、乡村休闲旅游,吸引了不少市民以及周边地区游客在外就餐,在观光游览和品尝美食的同时,带旺了特色餐饮、休闲餐饮和农家风情餐饮。数据显示,全市重点餐饮业国庆节期间销售额为2.78亿元,同比增长11.83%。